本办法与相关法、强制性规范的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产、出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示,应当恪守本规则。 法令、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规范、职业规范对产品标识的标示还有规则的,应当一起恪守其规则。
卷筒空白标签产品标识不得选用以下标示方式
a.运用字体太小、色差或许暗示性的言语、图形、符号误导顾客;
b.私行涂抹标识中的称号、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许出产批号和期限运用日期;
c.法令、法规制止的其他标示方式。;
产品标识标示规则的具体要求;
一、产品称号是出产者有必要标示的产品标识内容
a.应运用中文 标签的最上方 包装的首要版面 b.应精确、清晰、不含糊不清、令人误解
1.应标明产品的实在特点; 2.与产品的规范一致; 3.没有国家规范、职业规范规则时,答应运用各地广为流传通俗易懂的称号,条件是不被用户、顾客误解; 4.答应运用“独特称号”、“商标称号”。 *对产品有要求的按规则履行。;*首要展现版面 顾客购买时,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最简单观察到的版面。 最简单被顾客观察到的版面”是指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显着,无需特意寻觅的部位。 塑料袋的正面 长方形扁盒的正面 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最大旁边面 正方体形包装物或正方体形包装容器的任意旁边面 圆柱形盒的包装物或圆柱形包装容器的圆柱体面 扁圆形包装物或扁圆形容器的圆周面 瓶形或圆罐形包装容器的瓶盖或顶盖,也可视为首要展现版面之一。
二、(1)出产者称号、地址;(2)依法不能独立承当法令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许集团公司的出产基地,对其出产的产品,能够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许出产基地的称号、地址,也能够仅标示集团公司的称号、地址;